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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京劳社培发(2001)122号 2001年8月6日)


  为适应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建立,加快职业培训改革,提高劳动者素质,满足首都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快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条件下职业培训面临的形势
  “九五”期间,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坚持以改革求生存、促发展,逐步从计划体制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基本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为首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就业局势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职业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为就业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的指导思想已经确立。以《劳动法》、《职教法》为依据,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两大支柱为核心的、覆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已初见雏形。职业培训机构立足自身改革,在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多样化的办学形式、市场化的办学行为和灵活办学机制的改革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以技工学校为主体,以区(县)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职业培训网络。职业培训实体已发展到近600家,为城乡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劳动者提供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功能的职业培训服务,年培训人数近5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纳入社会化管理轨道,职业技能鉴定所发展到89家,五年累计鉴定人数达82万。在职业院校毕业生中广泛实行了“双证书”制度,在初高中落榜生中推行了劳动预备制度,在68个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中普遍实行了以“持证上岗”为标志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市大力推进。以“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的有效形式,组织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普遍进行了再就业培训,五年累计培训48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达19.7万人,培训后推荐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市场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政策措施保障、培训促进就业”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基本形成。
  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建立,将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首先,劳动者和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主体,将实现完全的双向选择,计划安排就业将转向素质就业,就业岗位的竞争将体现为劳动者自身素质能力的竞争,只有建立起能够与市场就业需求变化相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才能满足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者求职及企业用人的需要。第二,标志着劳动者职业技术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进行市场双向选择的主要依据,必须尽快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完全社会化管理,才能保证每一个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三,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要求建立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规范化管理与运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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