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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08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3、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价格预警、应急监测能力,确保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预警。建立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健全价格应急工作组织体系,在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按上级部门要求,适时启动《宝鸡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以防止局部地区价格波动或突发事件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4、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市上力争上半年内出台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有条件的县(区)上半年要抓紧价调基金的调研和前期工作,力争年内都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同时,要继续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稳定价格、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落实涉农价费政策,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5、重点稳定粮食、化肥和生猪价格。研究制定我市小麦、玉米、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较大幅度波动的应急预案,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实行价格优惠,对主要化肥品种价格实行限涨幅、限价格或利润率控制的政策。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国家发改委《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应急预案》,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对价格的影响。
  6、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继续落实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收费减免政策,努力扩大绿色通道范围,降低农副产品运输成本。鼓励生猪、乳品加工企业与养殖户和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
  7、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进一步落实《宝鸡市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宝鸡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价费管理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预防接种以及农民工就业培训等收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和面向农民工的各种收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提供农民需要的农产品信息,引导农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壮大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工程,全方位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推进资源环境价费改革,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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