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台政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建筑电气、出租房等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为抓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07 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四项指数创历史新低,涌现了一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打造“平安台州”,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等14家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孙文云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也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努力改善消防环境,不断提高防抗御火灾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台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14个)
1、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
2、黄岩区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
3、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
4、路桥区消防大队
5、临海市人民政府
6、临海市医化园区管委会
7、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8、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玉环县楚门镇专职消防队
10、天台县供电局
11、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
12、三门县建设规划局
13、台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14、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先进个人(共20人)
1、孙文云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郭仁连 台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