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8〕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
为巩固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苏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确保消费安全为目标,从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工业品、食品全过程监管等六个方面的监管链条(基本框架见附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使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1.种植养殖环节监管:
加强产地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实施基本农田质量普查监测计划,加强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公布禁止生产农产品的区域,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严禁出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进一步推进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对水陆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提高区域动植物疫病控制能力。
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监控农药、兽药、鱼药残留以及饲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或专项抽查,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