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暂将数字电视定价权委托市县管理的通知
(皖价服〔2008〕73号)
各市、县物价局:
随着我省数字电视推广速度的不断加快,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持数字电视转换中价格的总体平衡和下一步全省数字电视收视费的合理制定,经研究,从2008年5月1日起,在新的定价目录下达之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过程中收视费及其服务费等定价权,暂委托市县管理,由所在市、县物价局按照政府定价的有关程序制定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延长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自主定价期限的函》(皖价服函〔2006〕49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