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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实施民生工程等改善民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特别是对农业水费征收、农民建房、殡葬、畜禽防疫、农网改造和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凡是不符合中央和省规定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一律取消。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多层次、多形式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农民负担动态监管,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监管到位、处置有效。纠正和查处农民土地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和非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民承包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组织、宣传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全省政府系统和社会团体的拟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经国务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出台规范性意见。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行业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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