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嘉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合力,克难攻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秀洲区政府等20家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许唯真等27位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再立新功。
附件: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秀洲区政府
平湖市政府
市公安局
嘉兴电力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法制办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
南湖区财政局
秀洲区洪合镇政府
桐乡市河山镇政府
桐乡市屠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海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海宁市环保局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市天伦纳米染整有限公司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许唯真 市委宣传部
柳国标 市发展改革委
张 锐 市经贸委
沃亚平 市科技局
徐 勇 市财政局
祝四英 市国土资源局
张冬泉 市交通局
张娟敏 市农业经济局(畜牧兽医局)
罗 青 市环保局
沈周明 市统计局
周海峰 市工商局南湖分局城西工商所
李杏震 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