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度重视农调户电话询价工作
加强对粮食和农资价格情况的动态监测。有调查任务的地方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电话询价调查户的业务指导,确保所提供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强化农本调查考核评比工作
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考核评比办法》的规定,严格、认真、全面的考核市、县各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促进各级成本调查机构注重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农本调查队伍工作积极性。
七、进一步加强成本研究力度
今年将适时在全省开展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农民收入变化关系的专题调研活动,为政府农业决策提供依据。
八、提高调查资料的分析利用价值,加强成本信息服务工作
做好政务信息的报送,加强同新闻单位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成本调研成果的宣传。继续办好《安徽成本通讯》和“价格成本网”,适时对“价格成本网”进行改版和升级。
九、加强以城市为中心的成本调查工作
积极开展大中城市设施农业的成本调查,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现代都市农业的生产特点和效益情况。
十、大力加强成本监审法制建设
抓紧制定出台《安徽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提升成本监审法律效力。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和44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自身成本监审行为;监审过程与结果要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切实维护成本监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十二、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供科学依据。省队将加强对各地开展城市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成本监审的指导。
十三、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各地成本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处(科)室,做好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前期成本审核工作。在成本审核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了解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