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在我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的通知

  八、我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当《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情形消除后,省物价局将及时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九、我省临时价格干预有关政策,直接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企业名单及受理结果,各市、县调价备案有关企业名单,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查阅,网址http//www.gdpi.gov.cn。

  附:
  广东省调价备案商品种类目录
  (第一批)

序号

品种

价格类型

执行范围

1

成品粮(标一早、晚籼米、精面粉)、方便面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粮食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2

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调和油)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3

猪肉(总肉、精瘦肉、肋条肉)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4

牛奶(纯牛奶)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5

鸡蛋

批发价、零售价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6

液化石油气

批发价、零售价

经营未列入地方定价目录液化石油气的批发、零售企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