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活动的经费投入。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高校及培训机构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在普及标准化知识的基础上,为企业培养从事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六、措施保障
1. 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领导,完善合力推动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扶持推进力度,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重大问题。市建立实施标准化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本地区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要完善质量技监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
2. 构建标准化研究载体。构建标准化工作研究载体,促进和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承担公益性的政府标准化课题研究、推广、促进和服务工作。
3.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参与WTO/TBT通报评议,主导意见和建议被通报方采纳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专项奖励;对牵头制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制修订标准的主要参与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获得国家、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通过验收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市本级给予每个项目8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4. 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吸收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服务推广工作,建立起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标准化推广实施网络。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和协调功能,积极参与标准的组织制订、推动实施和效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