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评估检验防范机制的效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制订下一步工作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年底完成,相关处室负责,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合规性稽察检查力度。以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大稽察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工作责任,弥补制度缺陷。全年任务,稽察办负责,监察处、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研究修订《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积极推进代建制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从项目前期工作入手,加强对代建项目评估论证、审批环节的审核监督。年底完成,代建办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发挥好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管力度,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严格稽察检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全年任务,法规处、稽察办负责,监察处及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五、按期保质地完成惩防腐败体系牵头任务
(一)落实市委要求我委完成的三项惩防腐败体系牵头任务。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制度;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及其监督机制;三是推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做好试点工作。全年任务,投资处、代建办、法规处及各相关处室负责,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
(二)继续落实三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2007年市纪委布置我委的任务需要今年继续落实。一是开展对市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按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政府支持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三是规范农资销售企业明码标价,依法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等违法行为。年底完成,区县处、市物价检查所负责,稽察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
(三)对各处室牵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6月,12月分别检查,监察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一)根据上级要求,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五项工作”(具体内容见《市发展改革委2008年工作要点》)。年底完成,监察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