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州有关部门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时间向州新闻主管部门报送情况,提供新闻通稿,并主动收集省内外媒体、互联网对我州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评论,及时发布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不断提高新闻报道水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六、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十七)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并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认真研究和把握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总结、完善和推广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新经验,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八)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各级民政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十九)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逐步建立应急预备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有关部门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