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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2007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州建设局:完成35个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按要求完成州庆城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花垣、凤凰、永顺、古丈垃圾处理场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指导好全州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竞赛活动,完成投资200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率达100%,房屋拆迁协议签订率达100%;建筑工程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出现因房屋拆迁、建筑安全、拖欠建筑工程款引发的集体到省赴京上访;向上争资比上年增长10%以上。

  州环保局:确保全州电解锰企业达标排放;铅锌浮选企业实现废水循环利用;确保土法上马的钒矿开发不反弹;电解锌和硫酸生产企业水、气、渣、废酸实行综合循环利用,污染整治实现达标排放;8个县市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以上;吉首城区燃煤锅炉全部使用低硫无烟煤,锅炉烟尘实现达标排放;及时查处环境污染事故,不出现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集体到省赴京上访。

  州文化局:办好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办好州庆50周年文艺晚会及50年成就展;湘西大剧院建成使用,民族文化城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完成一台《魅力湘西》旅游晚会;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名录申报工作;启动土家、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建设;启动湘西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工作。

  州人口计生委:全州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计划生育率达87%以上;计划生育村为主比例达79%;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到位率达9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兑现对象确认率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

  州农办:做好村庄整治规划,抓好52个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工作,完成500个行政村村间道路硬化;新建沼气池3万口(农办、开发办各1.5万口);沼气综合利用示范户达到50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200元以上;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样板20个;规范发展农民致富带头大户50户;向上争资比上年增长10%以上。

  州扶贫开发办:全州扶贫资金到位占全省扶贫资金总量30%;归集扶贫资金8000万元用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扶持100个产业空白村的产业扶贫,实现一村一品;完成70个行政村的通达工程建设;完成54个州直扶贫村的村间道路硬化;新建沼气池1.5万口;扶持发展“畜-沼-果”庭院循环经济1万户;完成日元投资1亿元。

  州国资委:完成6户州属企业改制扫尾工作,新启动6户州属企业改制工作;完成州属企业政府出资人工商变更工作;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100万元以上;清收国有不良债权收入100万元以上;制定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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