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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2007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2007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州政发[200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州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富民强州战略,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2007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责任单位

  (一)8个县市人民政府;

  (二)六大保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10个:州民政局、州劳动保障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畜牧水产局、州安监局、州公安局、州信访局、州司法局;

  (三)州直有关责任单位25个:州发改委、州经委、州民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环保局、州文化局、州人口计生委、州农办、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粮食局、州扶贫开发办、州广播电视局、州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农机局、州移民局、吉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金融机构8个:州人民银行、州银监分局、州农业发展银行、州工商银行、州建设银行、州农业银行、州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州办事处。

  二、目标管理任务

  (一)县市政府目标管理任务

  1、县市主要综合指标

GDP比上年增长11%,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0%,招商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200元,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3%,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在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各县市要抓好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遏制特大恶性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2、县市共同项目

  完成省定八件实事、州分六大保障体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任务;完成州分县乡公路改造的路基、路面工程和行政村村间道路硬化任务;完成州分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公转房和农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工业强乡强镇工业销售收入和实缴税金分别增长20%,小城镇建设竞赛完成州下达任务;所有乡镇和县市直公益单位实行政务公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政务中心办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政务中心一票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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