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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州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州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州发[2007]10号 2007年2月7日)


  2006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三个文明和社会建设目标管理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州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经州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综合考核验收,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吉首市、花垣县、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等目标管理先进县市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给予获得目标管理一等奖的党政一把手各记二等功一次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全州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200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全州2006年度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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