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排查标准。危险路段分落差4-8米(含),8米以上和临江、临水库、临海特别危险路段(含落差4米以下)三类进行排查,对原已实施安保工程路段要对照标准进行检查评价,对公路标志标线对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通班车的公路作为排查重点,工作必须做细、做深。
四、完成时间
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要求于9月10日前全面完成。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公路局(联系人:路政处张一明,电话:85452441,养护处沈瑶,电话:85455392,县乡处乔云,电话:85452439)。9月13日前由市公路局汇总全市排查情况表,并报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审核盖章,按相关要求报送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 健全组织领导。公路安全设施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排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构,组建强有力的排查工作班子,制订周密细致排查工作计划,做到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认真细致排查。这次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要严格按《公路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逐路逐段进行,对原已实施安保工程路段要对照标准重点进行检查评价,并按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对所有危险路段要同时上报并保留相片资料,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排查结果,按每条线路“一路一档”进行整理,全面建立辖区内安全设施的完整档案,并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做到规范管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监管、公路管理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本次排查外业工作由交通、公安、安监三个相关部门参加,排查结果由三家共同确认后作为今后实施安保工程的依据。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排查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指导督促。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和市交警支队、市公路管理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适时到各治理现场检查和指导,协调处理问题,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报道。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市宣传部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排查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县(市、区)也要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排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