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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交发〔2007〕163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路局:

  现将《杭州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杭州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
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根据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市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责任意识,把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作为打造“平安交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提升道路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危险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安监部门参与,三方综合监管。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索学金担任,成员由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公路管理局。
  各县(市、区)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的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排查范围
  (一)排查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逐路逐段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国省道干线公路排查以市公路局、公路段为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市、区)交警大队配合、安监部门参与;农村公路排查以县(市、区)交通局、康庄办为主,县(市、区)交警大队配合、安监部门参与。具体工作由县(市、区)交通局(康庄办)、公路段牵头,组建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小组,拟定排查方案与措施,按时间段明确排查任务。
  (二)排查范围。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全市所有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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