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等重点单位、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要把小企业、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坚持查、治、管、扶、建并举,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建设。
三、立足长远,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质量兴市”为统领,深入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全面开展质量兴业活动,积极推进质量兴企活动,促进自主创新,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把实施名牌战略摆上突出位置,抓住名牌培育、创建名牌、名牌保护等关键环节,完善名牌政策支持体系,扶优扶强,积极创建一批安徽名牌产品。
(三)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质监部门要会同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以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标准制修订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强化措施,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要大力支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二)完善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抓紧建立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等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尤其要防控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出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