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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4、全面落实钱江三桥安全通行措施
  要严格按照《杭州钱江三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议纪要》(杭交纪要〔2007〕25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的通行。要积极与市交警支队协商,加大对钱江三桥双向违章通行货车的拦截力度和处罚力度,确保桥梁结构安全。
  5、加快启用杭徽高速临安检测站
  杭徽高速临安检测站基本建设已结束,待交工验收后,尽快配足治超人员开展治超工作,早日启用发挥应有的治超功能。
  6、加快制订公路桥隧应急预案
  要以这次专项排查工作为契机,明确公路桥梁养护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日常养护按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大桥梁检测设备投入,加强桥梁动态监控。充分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采取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的方式,及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确保桥隧检测等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对大跨径的特殊桥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项检测,保障桥梁安全运行。对排查确认的病危桥和跨江特大型桥梁,长隧道,各管养单位要加快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水路运输
  加大船舶违章超载航行、超通航尺度航行的查处力度,做到钱塘江航段、京杭运河杭州段4基本杜绝严重超载现象,其他内河干线航道的船舶严重超载比例下降到15%以下。
  1、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要根据不同水系和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工作,落实整治措施。要严格按照要求检查每一艘船,坚持违法必究、纠罚并举的原则,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卸载的,强制卸载到位,并处以罚款处罚。对性质恶劣、不服从管理并逃逸的船舶,要列入“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
  2、严格护航制度。
  要依据市委市政府和地方海事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发布航行通告划定交通管制区,实施护航措施。对进入管制区航段的300吨级以上且船长超过45米或吃水超过2.4米的各类船舶(含船队)、危险品船舶、特种运输船舶等采取护航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港航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调整、充实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时向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组织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治超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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