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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交发〔2007〕179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高管局:

  现将《杭州市交通系统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上报整治总结。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杭州市交通系统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交通部《关于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发电〔2007〕0802号)和8月17日交通部关于通报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整体坍塌事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成果,保护公路及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完好,确保公路水路运行安全,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交〔2007〕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路水运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8.13”凤凰县堤溪大桥整体垮塌事故批示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省交通厅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养护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实施,加强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大力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船舶),保护公路及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完好,确保公路(水路)运行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范建军担任,成员由局安全保卫处、行业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的负责人和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高管局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保卫处。各县(市、区)交通局及相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及工作性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07年9月中旬至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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