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湘西自治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尽快编制《湘西自治州“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总体建设。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政府各有关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是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政府办公室值班室为基础,尽快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在本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州编办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州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州单位要结合实际,组建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确定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各基层组织要确定专(兼)职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或机构,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工作例行报告制度。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七)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系统现有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构建州、县市两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实现互通互联,满足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加快制订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规划,并分步实施,力争2010年完成州、县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以现有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为基础,加快“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进度,进一步整合医疗急救、市政抢修等紧急信息接报平台,建设统一的“110”综合接报平台,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州、县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应急平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