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州政发[2007]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26号)精神,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建成覆盖各县市、各行业、各乡镇、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三)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州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抓紧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2007年,完成州专项应急预案和县市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县市专项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程序。尽快构建覆盖各县市、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强化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明确各专项预案的操作规程,制订操作手册。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逐步建立州、县市两级政府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