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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规范商业网点招牌匾管理。要求城区所有商业网点各种户外标牌使用规范文字。

  3、维修和更换字体不全、破旧的霓虹灯及建筑轮廓灯,及时更新城区灯箱广告。

  4、整治城区(含机关院落)“牛皮癣”及乱涂乱画。

  (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建管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市渣土办、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1、严格渣土治理,严把渣土源头、运输、倾倒关,严防渣土二次污染。

  2、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管理。严格实行建筑渣土运输围挡作业。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建设工地进出口地表实行硬化。

  3、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禁超载,保持建筑工地周边及街道整洁。

  (五)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建设局、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工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渣土办、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1、全面提高城区环卫管理水平,启动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2、加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杜绝居民小区垃圾积存。

  3、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容器化收集管理,对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封闭清运。

  4、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5、清理公路、铁路沿线垃圾、建筑渣土和“白色垃圾”。

  6、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设、更新城区主干道果皮箱,增配环卫专业用车。

  7、启动台儿冲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入运行。

  8、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万人清扫大行动,对城区环境卫生“死角死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六)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林业局、州公路局、州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人民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1、集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稳步提升城市绿化各项指标,构建州府城市特色绿化体系。

  ⑴ 实施人民路团结广场至人民广场路段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⑵ 实施人民路沿线公共绿地灯饰亮化工程。

  ⑶ 实施城区道路绿化改造及其他公共绿地苗木补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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