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吉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其它各县参照本通知,制定相应整治方案,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面貌迎接建州五十周年。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吉首城区“迎州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07年3月31日)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交通条件,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州府城市形象,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州府城市面貌迎接建州五十周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建州五十周年历史机遇,立足吉首城区实际,突出综合整治重点,全面治理“脏、乱、差”,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州市联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整体推进”的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格局,着力改善州府城市面貌,提升州府城市品位,充分展示建州以来吉首地区城市建设的巨大成绩。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改善吉首老城、乾州新区市容市貌,突出州府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州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突出州府城市秩序整顿,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州府城市管理水平;突出州府城市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州府城市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城市景观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州直工委、州建设局、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工办、市规划局、镇溪街道、峒河街道、乾州街道、城区临街各单位、门面业主、电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1、集中力量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以道路路灯建设、景点亮化、建(构)筑物亮化、居民小区和庭院亮化、户外广告整治、店牌招牌亮化等为重点,全面美化州府城市景观。
⑴ 制定城市夜景亮化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精心构建布局合理、连网成线、景观靓丽的城市夜景亮化体系,集中实施一批夜景亮化工程,全面提升吉首城区夜景亮化、美化的档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