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从州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我州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五)基本原则

  --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服务,完善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办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依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依法组织广大农民工加入工会

  (六)积极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支持各级工会组织采取相应措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民工维权载体。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旅游、卫生等行业,通过组建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依托社区工会吸收小企业农民工入会。社区工会应采取不论在何处务工,只要在社区内居住,或不论在何处居住,只要在社区范围内务工,凡是愿意加入工会的可直接到社区工会申请成为工会会员的办法,吸收小企业和零散农民工加入工会;在所覆盖的种养企业或大户建立工会小组,把在本地“离土不离乡”的农业产业、矿产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中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