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

  3、分类援助。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和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根据零就业家庭的实际状况,实行分类帮扶。

  (1)对家庭中夫妻双失业,且缺乏技能,又有子女抚养的,根据本人意愿,组织其参加再就业培训,免收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尽量推荐其就业。

  (2)对家庭中夫妻双失业,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3)对家庭成员符合就业条件未就业,属于新成长劳动力的,组织其参加就业前培训,免收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进行岗位对接,帮助其尽快就业。

  (4)对家庭成员中有创业能力和要求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进行创业辅导,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

  (5)对家庭成员中符合就业条件,且有就业要求,多次上岗又多次下岗的,进行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其获得较为稳定的就业岗位。

  (6)对家庭成员灵活就业,月平均收入未达到最底工资标准的,进行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省定8件实事之一,各县市要将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州政府将在年底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梁秋松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谭建军,州劳动保障局局长杜晓勇任副组长,州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建设、财政、地税、工商、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保障局,州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贾非任办公室主任,张通荣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月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要相应成立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充分行使职能,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把各项援助措施落到实处。

  (二)跟踪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把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做实做细,明确专人,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实行“零距离”职业介绍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就业形势,分析自身就业条件,选择求职方向。街道、社区要依托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对零就业家庭的动态跟踪管理,通过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