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类援助。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和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人员,根据零就业家庭的实际状况,实行分类帮扶。
(1)对家庭中夫妻双失业,且缺乏技能,又有子女抚养的,根据本人意愿,组织其参加再就业培训,免收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尽量推荐其就业。
(2)对家庭中夫妻双失业,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3)对家庭成员符合就业条件未就业,属于新成长劳动力的,组织其参加就业前培训,免收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进行岗位对接,帮助其尽快就业。
(4)对家庭成员中有创业能力和要求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进行创业辅导,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
(5)对家庭成员中符合就业条件,且有就业要求,多次上岗又多次下岗的,进行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其获得较为稳定的就业岗位。
(6)对家庭成员灵活就业,月平均收入未达到最底工资标准的,进行就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作为省定8件实事之一,各县市要将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州政府将在年底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梁秋松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谭建军,州劳动保障局局长杜晓勇任副组长,州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建设、财政、地税、工商、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保障局,州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贾非任办公室主任,张通荣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月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要相应成立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充分行使职能,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把各项援助措施落到实处。
(二)跟踪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把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做实做细,明确专人,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实行“零距离”职业介绍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就业形势,分析自身就业条件,选择求职方向。街道、社区要依托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对零就业家庭的动态跟踪管理,通过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