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力度。各县市要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的管理,确保每期每校的信息技术教育费的大部分资金用于学校“班班通”工程硬件建设和教育软件资源建设。同时在公用经费的教师培训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教师新技术的专项培训。

  (三)州本级财政在今后几年安排适当的资金作为全州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建设项目奖励资金,对完成项目建设好的项目学校实行以奖代拨,全面推进全州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建设。

  (四)各项目学校每学期初要作好经费预算,从信息技术教育经费中安排5%用于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科研、教学应用及评估奖励。

  三、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建设一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队伍。各县市要通过集中培训、巡回培训、校本培训、外出培训、网上远程培训等方式,着力建设县市专家队伍、教育局业务主管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学校技术人员、学科教师五支队伍,夯实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人才基础。

  (二)组建州教育技术专家库。从各高等院校、电大、广播电视、电信等单位中选拔具有信息技术专长人员及学科骨干教师为专家,设湘西自治州教育技术专家库,负责全州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技术咨询及巡回指导活动。

  (三)建立教育轮训制度。各县市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专(兼)职教师及部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县市教育局分管业务副局长、业务主管人员、项目学校管理人员要按照要求接受省、州级组织的远程教育培训活动。

  (四)建立以校为主的校本研修机制。各县市在指导校本研修培训时要将教师研修结果与教学绩效奖励挂钩、教师年终考核评优挂钩,确保校本研修达到规定要求。学科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时,其研修报告中现代远程教育(教育技术)的研修内容不得少于20课时。

  (五)加强对新进教师的现代远程教育专项技能与知识的培训力度,新进教师要参加州级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培训课时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州教育局颁发《湘西自治州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

  (六)各县市教育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对各项目站点技术人员、学科教师进行现场培训。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一次远教专题培训活动,以不断提高教师在网络环境下的信息收集、分析、整合、应用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