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8、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调整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蔬菜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科学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蔬菜生产、加工、流通工作,监控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把蔬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实提高蔬菜部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益。
9、严格菜地保护。要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严格菜地保护,确保占补平衡,切实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好蔬菜基地。要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2005〕1号)精神,严格执行菜地征收审批程序和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规定,征用蔬菜用地,应征求所在县市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按吉首市0.7万元/亩、其他县0.5万元/亩标准,征用重点保护区内的菜地加收50%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国土资源部门再行审批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缴、减缴和缓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四、切实加大对蔬菜产业的投入
10、加大财政投入。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2〕29号)要求,各级财政要保障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经费,把蔬菜质量检测经费和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以稳定和提高蔬菜质量,确保食菜安全。
11、落实优惠政策。要积极争取国家西开项目、农业建设项目和省财政贴息资金,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加快基地建设,增强蔬菜发展能力。价格调节基金要建立滚存机制,有重点、有计划地用于蔬菜产业建设。发展改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对蔬菜产业发展予以倾斜。农发资金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加强无公害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金融、财税部门要落实对蔬菜生产大户、加工大户的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要着力抓好蔬菜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鼓励和广泛筹集民间和社会资金参与蔬菜产业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