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收购管理
(一)各级烟草部门要在烟叶开秤收购前,认真指导烟农搞好田间病虫害防治和烟叶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分级扎把和预检预约工作。要确定专人,落实责任,对收购场所、收购仓储与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要广泛宣传和在所有的收购站(点)张榜公布收购政策、收购标准和收购程序,认真做好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支持烟农搞好烟田二茬作物生产,帮助烟农增加收入。
(二)各级烟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的站(点)设置烟叶收购站(点),认真执行烟叶收购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收购行为,凭《收购许可证》收购烟叶;要按照《烟站管理规程》(湘烟叶〔2007〕168号),优化收购流程,严格执行合同收购制度,把烟农生产的烟叶全部收购上来,确保烟农收益,严禁合同外收购和跨县收购烟叶;要积极筹措收购资金,及时兑现烟叶收购款,不准向烟农“打白条”;烟叶税按照国家规定的价区正价(级外烟按计税基价)和税率计征。
全州开秤时间定为8月下旬。在收购过程中,要保证每秤的日均收购量达到60担以上,当日预约的烟叶,当日必须收完,不得滞留过夜。
(三)坚持国家标准收购与严格质量监督管理。要坚持预检预约、甩把验级、封闭式密码电脑微机收购模式,努力提高烟叶等级纯度和收购等级合格率,确保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要正确处理好烟农、财政和企业的利益关系,既不准抬级抬价收购,也不准压级压价收购,非验级复检人员,不得干预收购定级。州、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烟叶收购计量器具、收购质量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好烟叶收购过程中的质量纠纷。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银信、工商、质监、农业、烟草等部门,营造良好的收购环境,促进我州烟草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搞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州烟草产业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三个工作组:一是市场管理组,由州烟办、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烟草局等单位组成,共同负责烟叶收购秩序的维护和治理工作;二是质量监控组,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烟草局组成,共同负责监控管理烟叶收购质量;三是资金保障组,由州烟草局和银信等部门组成,共同负责收购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重点县、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要明确职责,严厉打击不法烟贩,防止烟叶外流,坚决制止强买强卖和欺行霸市行为的发生,为烟农创造良好的交烟环境,准备好饮用水和休息场所,切实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保证烟叶收购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