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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湘西自治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2006-2010)发展纲要的通知


  --项目带动,重点突破。组织实施一批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和助残项目,提高各级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依法推进,着眼长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依法推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相关政策法规的保障导向作用。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1、实施一批重点工程,3.6万以上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5378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及家长培训511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195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及家长培训1092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及家长培训519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735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其中769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0040件(其中装配假肢和矫形器440例)。同时,积极申报争取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贫困聋儿配助听器资助、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等项目。

  2、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工作,使6个县市的城市社区100%、农村乡镇7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和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指导残疾人家庭开展残疾人康复。

  2、加强聋盲儿康复。加快聋儿康复机构和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设,按国家规定要求建成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县市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心),创建1个白内障无障碍县(凤凰)和1个低视力康复部(州人民医院);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聋儿康复训练;依托医疗机构,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言语康复服务范围。

  3、开展精神病防治。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和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全州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其中769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建设州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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