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召开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联评联审会议,综合各有关单位意见,确定2008年度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三、备案与复评
已被评为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的,每2年复评1次。2007年被评为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和被确定为延续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作为备案对象,由企业对最近一年来(200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的自身信用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填报《企业对照信用申报条件自查表》,并撰写一年来的信用创建工作总结,报当地经贸部门或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材料最后由当地经贸部门或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报市经贸委备案;2006年被评为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和被确定为延续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作为复评对象,由企业对最近两年来(2006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的自身信用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填报《企业对照信用申报条件自查表》,并撰写两年来的信用创建工作总结,申请复评。由当地经贸部门或市直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经贸委,并由市经贸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重新确定。备案材料一式1份,复评材料一式3份。
四、组织工作
建立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评定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联评联审会议会务工作,做好评选认定组织工作。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联评联审会议成员由市府办、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行、温州海关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企业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同时将入选名单录入温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库,以供查询(联系:吴登靠,电话:88968075)。
附件:1.2008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2.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简况表
3.企业对照信用申报条件自查表
4.申请2008年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复评名单
5.申请2008年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备案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8年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单位
| 推荐
名额
| 单位
| 推荐
名额
|
鹿城区
| 12
| 平阳县
| 8
|
龙湾区
| 12
| 苍南县
| 8
|
瓯海区
| 12
| 文成县
| 3
|
瑞安市
| 15
| 泰顺县
| 3
|
乐清市
| 15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9
|
永嘉县
| 10
| 市直属企业
| 10
|
洞头县
| 3
| 其他
| 2
|
合 计
| 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