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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08〕82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项目(工种)的通知》(豫劳竟办〔2008〕1号)的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人才强省”战略,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激发职工学习业务、提高技能的热情,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08年开展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道路巡视工和燃气运行工。

  二、组织方式

  职业技能竞赛由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主办,承办道路巡视工和燃气运行工的单位(具体单位另定)协办。

  三、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上述工种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按各工种高级工职业标准要求设置)。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均按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省级技能竞赛决赛10月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建设厅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黄旭升  副厅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魏 琳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桂婷  省建设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桂婷 (兼)

  六、奖励办法

  (一)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给予相应的“省技术能手”荣誉,同时晋升高级工、技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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