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争取合作金融支持。依托我州独特的山地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旅游农业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旅游农业快速发展。
三、支持重点
(一)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投资交通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公路建设的信贷投入,形成全州主干道连接景区景点的公路网络,切实改善旅游交通条件。对财政前期投入的旅游基本建设项目,金融支持应及时跟进,避免由于配套资金不足而使项目陷入停顿。结合吉首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凤凰创全国旅游强县工作,加大对旅游城市建设的信贷投放,提高旅游综合服务能力。
(二)重点扶持星级酒店建设。到2010年,全州将建成三星级以上酒店18家,要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对酒店建设的信贷投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能力。
(三)重点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把不断支持开发和挖掘旅游景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信贷投入方面给予倾斜。目前,抓住加快建设“四大旅游板块”的契机,重点支持精品景区建设,做优做强精品景区,突出精品景区的带动作用和骨干支撑作用。
(四)积极支持旅游商品开发和创新。支持旅游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发具有湘西民族民俗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创新符合旅游者消费心理的个性化旅游产品,使旅客消费多样化,增加旅游收入。
(五)培植核心企业和支持重点项目。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重点培植和支持有特色、有效益的旅游企业和项目,创新信贷方式,促进特色旅游推陈出新。
四、支持手段
(一)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对旅游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金融机构要实行优先贷款、简化手续、放宽额度、提供利率优惠等措施。
(二)开展旅游企业贴现和再贴现业务。鼓励旅游企业开办票据贴现业务,将龙头旅游企业的商业票据作为优先办理再贴现的重点。
(三)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对旅游企业中涉及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企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其一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季给予贴息,减少企业财务成本。
(四)完善旅游开发项目库和旅游信息查询平台。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为旅游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旅游企业项目库和旅游信息查询系统,建立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之间沟通和查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