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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的通知
(州政发[2007]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中心支行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为了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支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实现旅游资源大州向旅游经济强州转变,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支持原则

  (一)阶段性原则。我州旅游业正由起步阶段向全面推进阶段发展,目前金融支持的重点在于完善旅游体系基础建设,改善各项旅游软硬件条件,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促使旅游经济快速发展。

  (二)社会化原则。积极探索以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商业保险等为资本来源的旅游业发展模式,改变旅游业由国家垄断、过度依赖政府进行开发的单一模式,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配套原则。及时跟进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尤其注重在旅游整体发展规划、旅游行业经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利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配套,确保投入的高效益。

  (四)互信双赢原则。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旅游业与金融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完善旅游企业信用评级,确定重点支持旅游企业和项目,实现旅游业与金融业互信双赢,共同发展。

  二、支持模式

  (一)进一步加大传统商业性信贷支持。各级各相关部门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投资领域,金融机构及时参与旅游项目的前期考察、总体规划与后期开发的全过程,形成旅游信贷支持与金融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寻求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寻求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进行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融资对湘西旅游进行整体开发,填补政府投资与市场投资存在的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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