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房屋、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能满足居民需求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准入、淘汰制度。
五、设置具体规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吉首市、龙山县原则上按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覆盖100%的要求,形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社区卫生服务部可以一、二级医院设立的第二门诊部为依托,转换功勇,履行职责。具体设置规划由吉首市、龙山县人民政府颁布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按省相关规定配置。
(二)社区卫生服务设备设施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房屋、设备配置达到《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指导标准》要求。2008年,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房屋新建、改扩建和基本设备配置。
(三)社区卫生服务经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投入经费,分为建设经费、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凡是依托二、三级医院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城区原设卫生院转换功能的,政府每年预算按全额事业单位下拨人头经费,其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计算,列入财政预算;基本建设经费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投入,以后根据需要拨付。
1、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常住人口计算,由州、县市财政按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州、县市分担比例为1∶3。
2、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由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
3、医疗设备装备经费、人员培训经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
六、《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人事局、州编办等部门要共同参与规划的实施、评估、修订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州卫生局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州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投资,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州财政局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引导卫生服务向公平、高效、优质发展;州建设局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新建居住小区应有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土地使用落实工作;州人事局作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工作;州编办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机构设置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