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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开展评选杭州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和"十大标兵"的通知

  5、全年无在职人员违法违纪,无各类事故发生。

  (二)“十大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立足本职、无私奉献、顾全大局、勤奋敬业,遵守党和国家及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打造和谐社会、和谐交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品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群众评价较好。
  3、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淡泊名利,埋头苦干,惠民意识强,奉献精神好,服务本领高,爱岗敬业,事迹感人,能够体现杭州交通新形象,展现杭州交通人新风尚。
  4、刻苦钻研业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作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优秀,无工作失误和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尽职尽责,求实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展现杭州交通精神。
  5、牢固树立服务群众、奉献交通的理念,诚实守信,办事公道,言行举止文明,服务优质,无冷硬粗暴现象,无吃拿卡要、坑蒙欺诈等不良作风和行为。
  6、努力学习新理论,研究新政策,掌握新知识,具有发展交通的新思路,在推进杭州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获得过本单位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好这次活动,通过评选,把评选宣传活动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交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本次活动成为促进杭州交通新跨越的有效载体。通过评选掀起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推进系统各项工作。

  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单位推荐的先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见附表)。请各单位准备好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以及先进集体材料500字左右。以电子文档形式,在12月21日(星期五)17:00之前,通过邮件发至局组织处胡钢收。联系电话:85460117。

  五、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十大标兵”将通过有关形式进行宣传。届时,局党委将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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