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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切实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2007年经营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市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须于2008年6月10日前将年检有关材料报送市经委检查;本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须于2008年6月10日前将年检有关材料报送各区县经委进行初检,各区县经委须于6月30日前将初检工作总结情况、本地区企业初检意见及企业上报的相关资料报送市经委。

  联 系 人:吴金城  陆 寅
  联系电话:23112625、23112636

  附件:
  1、《上海市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申请表》
  2、《上海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申请表》
  注:通知和表格下载请至市经委网站:www.shec.gov.cn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上海市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申请表(一)

  填报单位(公章):       主管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日期: 2008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成立日期

 

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RMB    □USD     □其他

企业性质

□中石化     □中石油    

□与中石油联营国有  □与中石油联营民营    

□与中石化联营国有  □与中石化联营民营  

□专项用户 □外资 □其他    (请注明)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 编

 

批发许可证号

 

手机

 

Email

 

企业经济性质

□国企(国有控股)    □外资(三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请注明)    

销售收入规模

(RMB)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   □2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   □1-9亿元   □10亿元以上

经营品种

□汽油  □柴油  □煤油   □润滑油   □燃料油    □其他     (请注明)

主要销售对象

□加油站    □商船     □渔船     □农用车辆(机械)   □工业企业   □航空器   □其他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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