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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七)《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
  (八)《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闽建房[2006]52号);
  (九)《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
  (十一)《莆田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十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0年)。
  四、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宏观住房政策,认真执行“国六条”及相关各项文件,有效调整城市住房的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严格按照“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保障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分区平衡、项目落实”和“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
  2、结合资源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城市各类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按照出行便捷、环境优美、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要求规划建设住宅区,使2010年我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2012年达到3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住宅成套化。
  3、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既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又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入,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4、充分考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需求,合理安排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5、根据城市产业布局与空间拓展趋势,综合分析未来城市住房的需求意向,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2008~2012年住房需求
  (一)城市规模预测。2005年末,我市建成区面积43.8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8.64万人。“十一五”期间及随后的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城市向南部港口拓展,规模不断扩大,预测到2012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1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约1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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