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出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成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建立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度、业务考核、信用评级等制度,修订完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担保机构的激励补偿机制。力争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分别比上年底增长30%以上。
4.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银企面对面”对接活动,加强企业与本市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做好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微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引导企业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积极培育企业上市资源,推动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
(六)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实现发展环境新提升。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领导会商、部门联络、市和辖市(区)定期交流等制度,健全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考核推进力度。
2.强化扶持引导。修订完善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确保市、辖市(区)两级专项扶持资金比上年增长30%以上。
3.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市、辖市(区)联动的投诉督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民营经济投诉督查中心、行政效能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功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2008年民营经济主要活动
2.2008年各辖市(区)民营经济发展目标
附件1:
2008年民营经济主要活动
一、开展全民创业评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08年度创业新星”、“2008年度创新型民营企业”等评选系列宣传活动。
二、开展创业辅导培训活动。组织开展“百人千企”创业辅导援助和“民企万人”培训活动。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系列活动。
三、开展“百日百团百亿”民资招商活动。在全市组织专业招商小分队100个以上,招商洽谈时间累计超过100天,合同引进民资1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