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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办[2007]37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各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湘编办[2006]1 5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保留金洞林场牌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级别、性质及其职能
  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党委、管理委员会行政级别为正县级。中共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委员会为管理区的核心领导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为永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比照县级政府赋予职能职权,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
  中共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委员会与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
  二、内设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设置
  管理区党委、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待市委、市政府配备其班子成员后,由管理区写出专题报告,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批。
  三、人员编制
  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0名。所辖6乡1镇的7 8名行政编制暂维持现状。区直机关和乡镇可分别按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10%和6%的比例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 3名和5名。 
  四、领导职数
  祁阳金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党政领导职数比照县区从严从紧配备。管理区党委由9名委员组成,即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委会设1正4副,由党委委员交叉任职,党委委员2名。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由市直有关部门商祁阳县和金洞管理区按《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设立永州市祁阳金洞管理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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