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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十一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的通知

  4.继续抓好青少年科普创作和发明创新工作,继续抓好每年科普论文征集评选和送省报奖活动,鼓励开展科普理论研究,组织出版一批高品位的优秀科普专著、报告文学和科幻作品,对有重大贡献者予以重奖,着力打造科普创新品牌。
  (七)加强科普工作的省内外交流与合作
  将科普工作纳入对外交流和内引外联的范畴,不断扩大与省内、国内科普团体的联系,在沟通信息和加强了解的基础上,努力增进科普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科普工作呈现更加快速、高效的发展态势。
  (八)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工作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把科普工作作为一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对重大科普活动积极宣传报道。《永州日报》要开辟科普专栏、科技专版,着力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科技难题和热点问题,传播最新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电台、电视台要在重要时段安排播出一定时间的科普节目和科普公益广告。永州电视台要建立科普制作基地,积极创造条件开办科教频道,其它县区的电视台也要相应设立科教栏目。要有计划地选择重点题材,组织摄制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宣传片,经常性开展优秀科教作品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筹建各类科普性网站。
  四、保障机制与措施
  (一)健全科普工作领导管理体制
  1.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负主责。要把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与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共同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科技局要负责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对科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统一管理。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开展。
  2.成立永州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对科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3.加强科普统计与调查工作。市科技局与市统计局每2-3年组织实施一次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为改进科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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