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1.科普设施与宣传阵地建设目标:市中心城区建一个综合性的市级科技馆;各县区建一个特色性的科技馆或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乡镇(街道)科普文化室的健全率达6 0%,村(居委会)科普文化室健全率达5 O%;2 0%以上的城镇社区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初步建立现代化的科普网络体系,科普设施不断充实完善。
2.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目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企业职工适应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能力增强;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率要达5 0%以上;青少年参加各项科普活动率达到6 0%以上;公民公众科学素养提高2-3个百分点。
3.科普组织建设目标:各县(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基层科普工作机构完善,初步形成县(区)、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科普网络;建立一个以专家带头,科技、文化、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的科普宣传讲师团或专家服务团;建立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农技协、老科协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4.科普经费投入增长目标:市和县(区)财政要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十一五”末,全市财政科普经费投入要达到800万元以上,其中市本级不低于2 00万元;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经费比照我市基础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逐年递增;鼓励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加科普设施投入,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科普投入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着眼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素质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科普工作
1.成立由我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制定政策、统一协调我市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2.积极推动学校创新教育的深入开展,促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普及提高。继续培育和扶持一批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引导各类中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发明、科学考察、科技竞赛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扩大青少年的科学知识视野;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夏(冬)令营、“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技模型培训、“大手拉小手”、“潇湘青少年科普游”等活动,并保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正常运行,不断推动青少年传统科技活动的创新与提高。
3.加强对中小学科技课教师、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科普工作者的培训,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励制度,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辅导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辅导水平。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著名科学家、工程师、学者担任校外辅导员,举办报告会、见面会,指导科学实验活动。
(二)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为目的,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