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
(永办[2006]27号 2006年4月30日)
为了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重要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了确保全市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而开展全市万名干部回村庄携手建设新农村活动,必将有力地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意志;必将有效地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必将有利于知情的人办知情的事,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必将发挥出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主要任务
鉴于干部回村庄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有限时间、精力和条件,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协助村党支部搞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走村上门串户,发送宣传资料,举办文化活动、典型报告演讲,刷写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历史背景、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基本原则等,努力营造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2.协助村党支部搞好规划编制。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指导好三个方面的规划:一是产业发展规划。要以发展壮大传统产业为基础,突出壮大主导产业;要注意发挥各地优势,突出培育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发展种养业的同时,突出发展二三产业,努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水、电、路、讯、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内容。三是村庄整治规划。包括“三清三改”中该清理的怎么清理,该改善的怎么改善,该保留的怎么保留,该扶持的怎么扶持。
3.发动直系亲属模范带头。要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发动直系亲属带头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带头参加“三清三改”,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带头参加村庄的各项公益活动。
4.组织发动群众每年办好一件以上新农村建设的实事。至少办好一件以“三清”为主要内容的实事,使村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