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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银行、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永州日报社、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经委、永州电业局、市石油公司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旅游区主管部门
  4.旅游行业管理达标组(负责国标13、14大项)
  组  长: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
  5.旅游市场秩序达标组(负责国标19、20大项)
  组  长: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旅游区主管部门
  6.旅游精神文明达标组(负责国标6、9、17大项)
  组  长: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事局、市文明办、市旅游局、湖南科技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四、工作步骤
  “创优”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酝酿筹备阶段(2007年 6月至2007年 7月)
  学习领会国家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文件精神,明确“创优”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起草市“创优”活动方案,成立市“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上报省、国家旅游局。根据工作方案,分解量化指标,将责任明确到人,将创优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
  召开全市加快旅游业发展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优”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广告牌等各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创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标准,统一认识,增强社会各界和每个市民的“创优”意识和“创优”积极性。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
  根据“创优”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工作,各责任部门按照创建活动责任分配表的要求,分头落实,协调一致,全力配合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相关硬件、软件建设力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四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
  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旅游业界代表及有关专家,对照标准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进行整改和提高。同时,邀请省旅游局领导来永指导,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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