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教育学校”、社区卫生服务和从业人员培训,不断加强农村居民、青少年、妇女、老年人以及食品企业、公共场所、职业危害企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针对城乡居民体检中发现的健康问题,提供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重点加强预防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毒和伤害的健康教育。
五、以卫生防病为核心,加强重点疾病防控
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同疾病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组织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根据各地卫生防病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活动。
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出血热、登革热、疟疾、霍乱、伤寒、鼠疫等疾病历史疫区或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切实加强相关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血吸虫病、狂犬病历史疫区和多发地区,要做好传染源的控制工作,切断传播途径,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减少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碘缺乏病和地氟病等地方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病、伤害、中毒的发生和流行。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六、以卫生创建为载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活动,促进卫生强市、强县建设,为卫生强省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坚持标准,整体推进,做到成熟一个命名一个。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康城市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卫生创建水平。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全面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单位卫生管理。健全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基础设施,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范和控制传染病、职业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职工健康权益。
七、以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新内容和新任务。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卫生防病工作,做好免疫规划、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艾滋病、肠道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点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对流动人口集聚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职业危害控制、饮食饮水安全和卫生设施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八、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