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十一)将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对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考上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民政、残联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要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的《关于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湘残联[2004]17号)。
  (十二)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市政府将进一步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整合教育资源,改善现有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教师资培训。落实好对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津贴和其它优惠待遇。财政、民政、劳动、残联等部门对特殊学校要给予大力的支持。
  (十三)发展较高层次残疾人教育。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高等院校不得拒绝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
  五、切实维护贫困残疾人权益
  (十四)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的规定做好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改造等原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各地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要采取稳妥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重视解决实际问题。
  (十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市残联要设置残疾人法律维权专门工作机构,县区残联要逐步完善工作体系;市县区司法部门要协同当地残联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社区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岗。
  (十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给予经费支持。各级司法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县区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对贫困残疾人减免各种费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