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永州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永州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永州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永州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务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上有新进步,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一)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决定,把应拨付给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经费足额拨付到位,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更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规范服务性收费。三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改制民办学校。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四是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清理和纠正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相符合的政策和收费项目、标准;对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物价部门越权审批、擅自出台的文件规定,要予以废止。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将高中收取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区、示范学校活动,推广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