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行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三)推行信息公开 建设法制政府
(四)推行信息公开 维护群众利益
(五)推行信息公开 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七)打造阳光政府 构建和谐社会
(八)公开政府信息 服务人民群众
(九)推行信息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
(十)推行信息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
五、宣传周活动方式
市政府通过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各成员单位抽调本单位工作人员上街宣传,散发宣传单、出宣传版、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进行。
六、宣传活动安排
时间:4月29日上午9:30时-11:00时。
地点:中央街三百至海兰照相馆段。
有关事项安排:
(一)各成员单位于4月29日上午9时在三百门前集合。市政府办负责各成员单位站位排序,印制宣传单、宣传用横幅。各成员单位要自备宣传用桌椅、宣传版一块(版面自行设计)、设咨询台(有一名懂业务的人员负责解答)、并由主管信息公开的领导带队,抽调4-5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由市政府办负责在市政府大楼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为“公开政府信息 服务人民群众;打造阳光政府 构建和谐社会”。横幅悬挂时间为4月28日--5月1日止。
(三)由市财政局、商务局分别负责在中央街悬挂过街横幅(具体位置自行确定)。横幅悬挂时间为4月28日--5月1日止。市财政局宣传标语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商务局宣传标语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由市监察局、农委分别负责在兴安街悬挂过街横幅(具体位置自行确定)。横幅悬挂时间为4月28日--5月1日止。市监察局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维护群众利益”;市农委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五)由市建设局、交通局分别负责在文化街悬挂过街横幅(具体位置自行确定)。横幅悬挂时间为4月28日--5月1日止。市建设局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建设法制政府”;市交通局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
(六)由市林业局、民政局分别负责在兴林街悬挂过街横幅(具体位置自行确定)。横幅悬挂时间为4月28日--5月1日止。市林业局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市交通局宣传标语为“推行信息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