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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8〕30号)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宣传活动。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9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阳光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4月24日-4月30日在全市与省同步开展《政府信息条例》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宣传周活动的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为总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商务局、农委、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民政局、科信局。
  三、宣传周活动主要宣传内容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
  四、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口号
  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口号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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