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8〕30号)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宣传活动。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9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广泛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阳光政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4月24日-4月30日在全市与省同步开展《政府信息条例》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宣传周活动的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为总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商务局、农委、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民政局、科信局。
三、宣传周活动主要宣传内容
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
四、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口号
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口号是:
(一)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