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的条件相同时,根据申请和受理时间的先后排序确定。
(三)补贴对象应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管理规定,购机后必须立即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补贴机具的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农机号牌和行驶证;法律法规规定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接受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贴机具检查管理和质量跟踪调查,并服从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的合理调度,在重要农时季节优先为本地农业生产服务,积极支持当地的农机推广工作。
2.补贴机具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过户,四年内不得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行政区域过户,五年内不得转卖到广东省外。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补贴机具,必须报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并逐级上报地级以上市和省农机主管部门备案。补贴机具的转让价不得高于原购机时机具价格减去各级财政补贴金额后的差价。
3.不得将补贴机具租赁到广东省外,不得通过以租代购等方式变相转让补贴机具。补贴对象将补贴机具租赁给他人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一年一签,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4.违反上述规定的补贴对象,必须退回所有财政补贴资金,终身不得再申请财政资金补贴购机。
六、补贴机具和补贴额
我省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广东省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粤农〔2007〕128号)所确定的补贴机具及其补贴额执行。
(一)补贴机具。补贴机具种类有5大类11个品种,包括:
1.动力机械类:25~40马力拖拉机(25马力≤功率<40马力),40~80马力拖拉机(40马力≤功率<80马力),80马力以上拖拉机(功率≥80马力,包含履带式拖拉机);机具类别码01。
2.耕作机械类:旋耕机;机具类别码05。
3.种植机械类:手扶步进式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机具类别码08。
4.植保机械类: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机动喷雾机;机具类别码12。
5.收获机械类:全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机具类别码13。
(二)补贴额。结合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以及我省《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的实施,补贴率(补贴比例)和补贴额的确定原则是:
1.对同类别、同品种内不同型号的产品,补贴率相同,不搞差别对待。在按相同补贴率计算出不同机具的补贴额的基础上,对同品种、同基本配置规格、价格相近的不同生产厂家的机具,实行统一定额补贴。